实用的代理合同范文集合七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代理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代理合同 篇1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已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寻找可出租房源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1. 甲方责任: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需承租房屋的要求。甲方现决定租赁乙方介绍的 室房屋。
2. 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 政策及法律咨询。
2. 寻找交易对象。
3. 撮合成交。
4. 协助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5. 负责协调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发生的矛盾。
6. 为交易双方提供后续服务。
3. 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乙方为甲方寻找到交易对象,签订租赁合同并完成房屋交接手续,甲方应在物业交验结束并收到乙方发票后7个工作日支付乙方如下费用:
中介费: 人民币 (相当于房租的6折)。
4. 乙方责任:
1. 乙方提供的服务,须甲方需求的委托内容进行,若有变动,须经甲方认可。
2. 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接受甲方咨询,解答相关问题。
5. 本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个月,即自年 月日至 年 月日。
6. 违约责任:
1. 甲方不得与乙方介绍之业主私下成交,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需双倍支付乙方中介费,即月租金的两倍。
2. 若甲方不支付中介费,则乙方有权向客户公司申请从房租金中扣除。
7.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邮编:
开户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国内专利申请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一、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办理国内专利申请事务。
二、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严格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甲方专利申请公开之前将有关技术内容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保密义务至甲方自己公开或专利文件官方公开止。
三、乙方必须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甲方之间的相关文件材料(如受理通知书、初审、复审材料及授权通知书等),及时交给甲方。
四、甲方承诺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请专利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技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技术是否充分公开负责。
五、甲方所提供资料的技术内容、图纸等专利权和其它权利均属于甲方,并不因本合同的无效、解除或终止而消除。
六、数量、单价及支付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发明专利件、实用新型专利件、外观专利件,合同总额元(大写:)
1、每件发明专利申请的全部费用为5995元(包含申请费、答辩费、印花税、第一年年费及代理费等费用),分2次支付,第一次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7天内一次性付5370元,第二次收到授权通知书时支付625元。
2、每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全部费用为2635元(包含申请费、答辩费、印花税、第一年年费及代理费等费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实用新型专利受理通知书后,7天内一次性付清。
3、每件外观专利申请的全部费用为1335元(包含申请费、答辩费、印花税、第一付清。
注:(1)以上费用是指专利减缓之后的费用,如果不能减缓费用另算。
(2)以上所有费用不包括专利授权后、从第二年起每年交国家的年费。
(3)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按专利(类别)单价乘以实际个数计算。
七、甲方承诺按上述约定时间向乙方付清相关费用;费用缴纳方式可任选以下一种:甲方直接把款打到乙方账户;或甲方开现金支票或转帐支票交付乙方;或甲方直接向乙方交现金。
八、甲方承诺在其地址、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等有变更时,及时通知乙方。若由于甲方地址、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等有变更而未及时通知乙方导致乙方与甲方联系不上以及由于甲方未按国家规定的时间及时缴纳足额的有关费用而造成专利申请的各种权利的丧失,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九、双方加强沟通,乙方积极向甲方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政策信息及免费培训等各种增值附加服务。
十、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中止合同,单方面中止本合同,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各方权力、义务和责任的履行。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宗旨,及时沟通,做出补充或修正。
十二、。本合同须由甲乙双方盖章,经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之。本协议及其附件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共同执行。
第一条 代理产品
本协议中的代理产品是指深圳市讯歌移动科技IHD品牌全系列产品。
第二条 代理区域与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 _________________ (以行政区域划分)区域的独家代理商。
2、乙方不得在本协议指定的代理区域之外经销甲方产品。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能按本协议要求完成向甲方规定的售点开发计划及终端销售目标,则甲方不能在乙方经销区域内指定其它经销商,以便为乙方提供区域市场保护。若乙方连续2个月不能完成甲方要求任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第三条 代理时间
乙方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在授权区域内代理销售协议产品。。
第四条 销售任务
甲方在每月月初对乙方下达销售任务,销售任务含双方共同约定的售点开发计划及终端销售任务。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现款现货。
2、甲方收款银行账户:甲方以加盖公章的传真件形式或电子数码图片形式通知乙方。
3、甲方的收款银行账户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乙方。
第六条 代理产品的价格及价格政策
1、 甲方对乙方的供货价以甲方签发的价格体系为准。
2、 甲方有权调整代理产品的供货价格。甲方供货价格如有变动,将以正式公函形式通知乙方。价保方式以甲方通知政策为准。
第七条 防窜货乱价制度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防窜货乱价制度,禁止向非授权地区进行销售,同时,杜绝一切形式的网络销售及非甲方授权的电购项目,并与甲方签订《讯歌移动科技防窜货乱价协议》作为本文本附件,与本文同时具备法律效用.
第八条 甲方权利与乙方权利
1、乙方应当严格执行甲方提出的手机销售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突破最高或最低限价范围。
2、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窜货或打低价格等违约行为而拒绝履行本协议各项义务。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在指定区或进行销售,不得窜货到其他区域,否则一经发现按规定进行外罚。
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指定专职人员和安排专项资金投入到本协议产品的销售业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认真管理落实曱方所委托的市场推广方案,同时指派专职人员配合乙方进行对接工作。
5、乙方有义务将下线销售网络及零售终端书面知会甲方,以便甲方市场人员对下线客户执行销售政策的情况进行考评。
6、乙方允许甲方管理人员检查乙方的产品库存、原始单据等各种资料,以便甲方掌握乙方的经营状况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7、 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可以将手机、礼包、手机配件、货款及其它钱物借合甲方的任何员工,也不可以委托甲方的任何员工带机、带款,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8、 乙方须配合甲方所开展的市场推广等活动,并积极维护甲方品牌在乙方区域的声誉。
9、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按期提供周/月度工作报表,以便甲方更为准确的获取市场信息,快速进行市场决策。
第九条 甲方义务与乙方权利
1、 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乙方经销区域内经销本协议产品。(运营商和全国性电视购物除外)。在指定经销区域内的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市场推广活动。
2、 甲方应保证各经销区域之间的产品价格及有关规定不冲突,以维护乙方的经营秩序。
3、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在市场推广方面的支持,包括终端建设和维护,产品推广、品牌宣传及解释等。
4、 乙方有权对本区域内的市场计划、促销方案提出自己的要求。
第十条 合作期间的产品定购与供应
甲方根据乙方每个订单的要求,安排货物到达乙方指定目的地,所需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余费用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的订单不可撤销的,同时除非订单有明确约定,否则交货方式为送货上门。
第十一条 货物的验收
1、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收货地址、收货人姓名、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并盖章将原件给到甲方,如有变动,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在乙方变动通知到达甲方之前的发货,视同甲方交付货物。
2、乙方收到货物后,应检查外观并同物流送货方同时开箱验货,验收合格后,在收货单上签名盖章并交给物流送货方。
3、乙方如发现有短货或货损的情况,应当场要求物流公司出具有效证明,并通知甲方。
4、乙方收到货物12小时内,未按上述约定向甲方提出异议,则视为货物数量验收合格。
第十二条 保密规定
甲方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以及在双方执行协议过程中的各种通知、补充文件、产品价格等内容严格保密。协议双方均不得把上述的任何资料与信息透露给无权获得本协议相关数据与文字的任何机构、雇员和第三方。如果一方泄露以上协议内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第十三条 协议终止和延续
1、乙方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1) 乙方不能有效地物流配送,被下线客户或零售商多次投诉,且经甲方协调后仍不能改善。
(2) 乙方的实际库存过小,不能满足当地零售商和下线销售网络的需求,经甲方协调后仍不能改善。
(3) 乙方多次发生窜货、打低价行为,经甲方通知后仍不能改善。
(4) 乙方经营管理状况恶化不能有效执行甲方的销售政策或不能完成甲乙双方协商的销售目标,经甲方协助后仍不能改善。
(5)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市场信息(周/月工作报告),甲方有权减少或取消对乙方的市场支持,直至终止协议。
(6) 乙方实交保证金低于应交保证金数额的一半,且未能在五日内补足的。
(7)乙方有其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者有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造成甲方严重损失的,或法律规定协议可解除的情形出现时。
2、 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可优先考虑乙方续签协议。
第十四条 协议终止后的商品处理
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第十三条终止本协议后,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相关乙方本库剩余商品事宜:
(1)原则上乙方不能退货;
(2)如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退货,按现行价格结算,退货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退回的商品必须由甲方验收之后确认没有污损、损坏或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合格商品,并由乙方承担30元/台返包费用。
第十五条 异议与违约的处理
1、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而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 如乙方出现连续两个月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甲方所有要求的月销量任务的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3、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A、乙方违约。B、乙方做出损害甲方利益、品牌和声誉的行为。C、乙方出现重大债务而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而被政府部门责令停顿或吊销营执照。
4、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产生争议,自争议产生起 壹 个月内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交裁决,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六条 附则
1、协议期内,双方就履行事宜往来的信函、传真件、电子邮件等函件均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法律效力。
2、《讯歌移动科技防窜货乱价协议》、《讯歌移动科技售后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3、本协议使用的货币均为现行流通的人民币。
4、协议变更条款或附加条款,均以书面文本为准;本协议中未包含的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本协议及补充附件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共同执行。
5、 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6、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7、本协议有效期为 个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策划实施 活动。
2.活动地点:
3.活动内容: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价款:总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合同所需的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它费用。本价格为合同签订时的协议价格,如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发生增项或乙方减项或漏项,价格可以发生调整,但甲乙双方应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另行签署补充合同加以明确,合同款可以按照变更后价格执行。
(二)付款方式:
1.乙方工作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所有价款。(可选择:分期付款: )
2.甲方以现金或支票方式付款。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款项的同时,向甲方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若乙方不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可选择:甲方以银行汇款的方式付款。乙方应在甲方付款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提供发票,若乙方不提供发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该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当提供真实、有效账户信息,甲方向该账户打入相应款项时即视为已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了相应费用。乙方如需变更上述账户相关信息的,应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随时监督、检查乙方执行本合同的工作。
2.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行验收,如乙方未能按其所提交的合同约定内容按时、保质、保量执行,从而造成对甲方产生不良效果的,甲方有权拒付乙方本次费用,并保留追讨乙方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权利。
3.甲方欲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应于活动举行前3日通知乙方。
4.如甲方认为须终止本次活动的,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工作,并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3 日内将已经完成的工作移交甲方。甲方应补偿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进程所发生的实际而合理的费用。
5.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照未支付金额的人民银行同期给款利息支付违约金。甲方未按照约定付款的,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发布广告。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马上组织备料及活动筹备工作。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内容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并办理本活动所需的一切审批发布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应依照约定,负责本次活动的筹划、筹备、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直至保证本次活动能够圆满完成。在活动中乙方需与甲方提前协商各个环节,且需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
4.对于甲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乙方应当及时改正。
5.乙方需保证在本次活动中各项使用设备与物品的质量,保证各项设备与物品在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并保障使用效果。若因乙方使用的设备和物料的质量问题导致发生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乙方在活动期间,应注意维护现场秩序,在保证活动效果的同时,保证现场的安全、形象。
7.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商业贿赂或者其他形式的利益。
四、商业机密
任何一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以前及以后所知悉的对方的一切资料、信息、数据进行无限期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在本合同确定的应用范围外的任何时候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或者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允许第三方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以及实施其他侵犯对方商业秘密的行为,否则对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并要求承担本合同标的额20%的违约金以及赔偿所有损失。
五、不可抗力
1.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导致双方合作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形。
2.一旦本合同双方确认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延期履行,任何一方都可以暂停履行本合同,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过后 日内提交不可抗力事件的及有效证据。如果上述不可抗力的影响未能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天内消除,且双方未能就本合同协商一致达成变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双方按广告实际发布情况进行结算。
3.一方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违约方不能免责。
六、通知(如需)
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等形式)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以如下地址为准: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2.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3.上款中的“实际收到”系指通知内容到达被通知人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其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4.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通讯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及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七、合同解除
1.乙方出现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自甲方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1)对于甲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拒绝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
(2)未经甲方许可,将本次活动的全部或部分工作转委托于第三方;
(3)提前终止本合同;
(4)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商业贿赂或者其他形式的利益。
2.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未支付的款项不再支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乙方应退还,乙方应当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违约金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应当进一步赔偿。
3.合同解除后,一方应当退还对方提供的所有资料。
八、争议解决
1.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1.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让与给第三方。
2.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于本合同项下乙方义务履行完毕并且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全部价款之日终止,但本合同中个别条款对其适用期限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4.本合同的附件 份,由合同双方共同签章确认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 外包形式
提供人事服务为单位集体委托。(注:单位集体委托包括已办理人事代理开户单位)
二、 双方服务内容、承担责任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负责保管乙方员工的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
2、代为乙方员工办理招工建档。
3、代为乙方存档员工办理转正定级、档案工资调整。
4、代为乙方办理员工的职称初聘和中高级职称申报。
5、代为乙方管理存档员工的计划生育关系。
6、代为管理乙方员工接转党、团组织关系、批准预备党员转正。
7、代为乙方办理外地员工档案的入市审批手续。
8、代为乙方员工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相关证明 。
9、可为乙方员工提供大学毕业生落户、集体户管理服务。
(二) 乙方承担如下责任
1、乙方企业倒闭和违法乱纪造成的后果,自己负责。
2、乙方人员档案属石家庄市青年人才中心“人才库”管理,不是中心的工作人员,任何情况下,不许以石家庄市青年人才中心的名义出现。
3、此合同有效期一年,服务费用根据乙方人员数量具体定制。现根据人员情况数量暂定代理费___元每人每月,由乙方单位缴纳。
4、如合同不到期乙方单方终止合同的.,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期内全年代理费。
5、如代理人员变动聘用单位,乙方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有特殊情况变动时,由甲乙双方协商有关事项,单方不得擅自更动。
三、代理费一年一结算,逾期未支付代理费的超过一个月以上的需支付所拖欠费用百分之十五的滞纳金。
四、合同未尽事宜遇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处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
第一条 总则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
(二)本合同一经订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___个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间,甲乙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对方应予同意。
第二条 授权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开办的适合个人投保的人身保险业务(具体险种见附件)、收取保险费及提供售后服务。
(二)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区域、险种及其他授权内容进行调整。
第三条 保险费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须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之后在保险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能开具收据。
(二)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保险费,乙方缴至甲方的保险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人缴纳的。
(三)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账户收款。乙方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及时缴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 代理手续费的支付
(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保险费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由甲方按不同险种、不同缴费期限和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统一对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二)代理手续费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
(三)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1.投保单由乙方签署姓名、代码,并且经过甲方核保,甲方已据此签出保险单。
2.甲方已收到相应的保险费。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项规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四)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情况时,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
(五)不论本代理合同是否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过错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时,乙方无权获得与所退还保险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已领取的必须退还甲方。
第五条 甲方权利
(一)签发保险单,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
(二)有权制定和修改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随时对代理手续费及其他待遇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与补充,并通知乙方。
(三)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四)有权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
(五)当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变更为其服务的代理人时,甲方有权将该客户的保险单变更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务,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六条 甲方义务
(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二)对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
(三)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证件、资料、单证及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依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管理办法(暂行)》为乙方提供有关待遇。
(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
第七条 乙方权利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人身保险代理活动。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证件、保险单证和资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培训。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关待遇。
第八条 乙方义务:
(一)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与乙方代理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为客户提供收费、送单、咨询、协助变更保险单和协助办理理赔申领事宜等服务。
(三)努力维持现有业务。
(四)应达到甲方确定的最低业绩标准。
(五)按时参加有关的培训、会议和研讨等活动。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活动和业绩情况进行记录。
(七)承担与开展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八)按甲方规定领取有关单证时履行签收手续。
(九)不得与客户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第九条 担保
(一)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应按甲方规定交付保证金,保证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负责保管,合同终止后无息返还乙方。
(二)在订立本合同时,乙方还需提供两个经甲方同意或认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为担保人,与甲方订立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甲乙双方均可以提前_________个月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对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_____个月期限届满,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
2.不符合个人代理人条件,或丧失代理人资格。
3.达不到甲方培训、业绩考核的合同维持条件的要求。
4.有违法犯罪或严重损害甲方信誉行为。
5.对甲方有不诚实的欺骗行为。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保证合同失效,从失效之日起1个月内又无新的担保人。
2.乙方年满60周岁。
3.乙方成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四)合同终止有关事宜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按规定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向甲方交回钱款、展业证书、本合同书、保险条款、单证、文件、手册、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称的印刷品以及归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还应提交甲方需要的与甲方业务情况有关的台账和记录(客户记录、资料)的复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或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规定,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及甲方与代理业务相关的规定,甲方有权变更授权范围或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
(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行为准则》作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应在从事代理业务时始终予以遵守。
(二)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限届满前_________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合同将自动延展到下_________年。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对外不作为任何身份证明。
(五)如果甲乙双方在订立本合同之前,曾订立相关的代理合同或聘用合同,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原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行为准则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个人代理人(以下简称代理人)应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一、在业务活动中,必须仪表整洁,礼貌待人,态度热情,不得有与客户争吵等过激行为。
二、拜访客户应事前约定适合的时间、地点,事前未约定的拜访应选择客户适合的时间。
三、与准保户接触时,首先要表明自己是本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主动出示《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
四、严格遵守诚信原则,将客户应该知道的本公司业务情况和保险条款的内容及其含义如实告知客户,将本公司应该知道的客户的情况如实报告本公司。
五、在与准客户讨论保单时只能使用本公司提供给代理人的展业宣传材料,且必须使用完整的说明材料,不得增加内容,或只选择最有利的部分。不能用其他公司的条款或展业材料以及未经本公司事先同意自制的宣传说明材料。
六、只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或事先经本公司批准的销售建议书和有关的数字。
七、对保险条款的解释,应尽可能地保证准保户理解他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在什么情况下他有权获得保单利益。
八、对于长期寿险应主要宣传其保障功能,不得将其预定利率与银行储蓄利率直接比较。
九、对利差返还性险种,不得预测利差返还收益。对保险利益的描述应特别强调未来利益的不确定性。在举例说明利差返还的性质时,应当清楚地表明,这种举例仅仅是为了说明保单的特征,所描述的利益是基于对未来利率的假设,因此不是保证可以获得的。
十、在与其他类型的保险或投资比较时,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阐明每种保险或投资的特点。
十一、尽可能地使所建议的险种符合准客户的需求,并且不超过准客户的负担能力。
十二、只对那些自己有能力处理的事情提出建议,如有必要可寻求或介绍其他专家的意见。
十三、不得对任何保险公司及其产品或任何其他保险中介人做出不正确的或误导性的陈述。
十四、除非现有保单明显不符合准客户的需要,不得试图促使准客户取消任何现有保单,并应准确完整地说明、比较现有保单的险种与所推荐的险种。
十五、在完成建议书或投保单或其他任何材料时:
1.避免影响准保户,并要使之明白所有的回答或声明都是他的责任。
2.必须提醒准客户注意投保单上的有关声明,并向准客户讲明欺诈、不告知和告知不实的后果。
十六、特别强调保单的长期性以及中途失效或退保的后果。
十七、不得以支付或同意支付保险费回扣或佣金回扣或以保单规定之外的任何利益诱使客户投保。亦不可为达到诱使某公司的客户转保、失效、丧失权利和退保的目的而做出错误的陈述或不够完整准确的比较,以及试图诱使其他本公司的业务人员不对保单进行服务。
十八、不得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以外的任何额外费用。
十九、在任何时候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保险费;收到保险费后要按规定立即交付本公司;不得将收取的保险费存入个人账户或挪作他用。
二十、不得代客户垫交保险费。
二十一、不得修改本公司的任何单证、文件、资料。收到投保单后应立即转交本公司。
二十二、不得代客户在投保单及其他应由客户签字的单证或文件上签字;未经客户本人书面授权,不得让第三者代客户签字。
二十三、除非代理合同有明确规定,不得代表本公司承担责任,不得以本公司信誉做担保。
二十四、不得代表本公司签发保单或以其他形式使本公司承担责任。没有本公司的授权,不得对本公司签发保险单或保险单附件做出保证。
二十五、自投保之日起,若代理人已知或怀疑投保人的职业或健康状况发生变化或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代理人不得将本公司签发的保险单、批单等递送给投保人或其他人。
二十六、不得与客户串通安排他人顶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体检。
二十七、除进行正常代理活动外,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及以后均不得透露任何涉及本公司实务处理和客户的信息。从事正常的代理活动时,也应努力杜绝向准客户之外的人透露此类信息。
二十八、未经本公司许可,代理人不得将自己的业务转让他人,也不得接受他人转让的业务。
二十九、代理人无权向他人表示其有权接受损失通知书、协议理赔条件、支付任何损失赔偿或承担本公司部分赔付的节余部分。
三十、不得与客户或其他人串通,制造虚假索赔给付案骗取保险金;也不得接受或试图接受本公司支付给客户的全部或部分保险金。
三十一、不得兼职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不得为其他保险公司或营业单位推销保险。
三十二、未经本公司书面认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任何传播媒体上做有关本公司的广告,不得签署散发有关本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的通知,不得向任何媒体致函反映有关本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的情况,也不得印制、签署和散发带有本公司名称或图标的文件或物品。在代理人因做出未经授权的行为或声明致使本公司承担法律诉讼时,代理人个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包括诉讼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和赔偿金。
三十三、必须使用公司统一版面的名片,不得私自变更有关职级、职称等内容。
三十四、代理人不得竞争已属于本公司的客户,或代理合同终止时仍与本公司商谈的客户。
三十五、代理期间,代理人不得引诱、怂恿或试图引诱、怂恿任何本公司的员工或代理人员脱离本公司。
代理合同 篇7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为共同做好_________的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荐_________开发区,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转委托(第_________项)
(一)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二)乙方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合同约束。第三人不得再行转委托。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一)具体项目引进谈判中,在_________的考察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有:_________。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
(二)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余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报告情况
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
第六条 委托事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方式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_________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报酬及支付
乙方的计酬办法,以实到资金为计算依据,具体为:_________。
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南浔经济开发区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具体有:_________。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三)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乙方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_________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五)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
第九条 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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